东华理工大学2026年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23


一、单位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中国核工业第一所高等学府,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具有地学、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111计划入选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新工科和新文科项目入选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国人民海军士官选拔培训基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被誉为中国核地学人才摇篮世界原子能事业的宝贵财富

学校现有南昌、抚州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700余亩。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9个本科专业(其中60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来华留学生招收资格。拥有国家国防特色学科5个,十四五江西省一流学科3个,化学、工程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共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26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7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公告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2.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4.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

5.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8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4131700止。

2.报名方式:登录东华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ecut.edu.cn/),点击首页右下方东华理工大学招聘网以线上填报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注册并登录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仔细阅读应聘须知,选择岗位并按系统指引上传报名材料,保存简历并提交申请完成报名。投递成功后简历内容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在系统附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的《东华理工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扫描件;

2东华理工大学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见附件4)扫描件;

3其他所有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连续的PDF文件,内容包括: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报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含本科及硕士阶段)

学历认证材料:已毕业人员须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及硕士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须提交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

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61月以后);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每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取消所有岗位的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上传)。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参照《提交材料示例模板》(附件6)的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或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有效核验的,视为无效报名,后果由考生承担。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已参加后续环节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岗位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向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发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确认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参加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并可在考前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通过课程试讲、专业操作、现场演示、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科研潜力等。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与适岗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组织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察评定的重要参考。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时间截止至630日,逾期不予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南昌市或抚州市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1.未明确标注工作地点的岗位,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工作地点以南昌为主,但须服从学校及二级单位工作安排。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 东华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人:郭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97201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华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2026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东华理工大学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提交材料示例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