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公告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1095


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部分知名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2025届博士毕业生,以博士后。在国家规定的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博士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2025届引培生招录。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录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博士后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毕业或出站时间:2025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31日前毕业,且在2025年12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人才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出站博士后应在本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出站的,取消招录或聘用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2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

二、待遇

引培生到岗后,按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赣最低服务期为四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专项奖励补助。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分两次发放。其中,到岗后先发放6万元,签订《引培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再发放6万元。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引培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奖励补助。

2.专项科研项目资助。引培生在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后,可申报省级引培生科研项目,经评审入选可获1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到岗后参照副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急需紧缺且特别优秀的,参照正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享受时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内,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培生协商确定)。

4.提供税前年薪20万—50万元。

5.提供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40万元

6.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7.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8.直聘为校聘副教授。

9.特别优秀的,待遇“一人一议”

10.叠加享受省级相关人才政策南昌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三、管理培养

1.到岗后,安排1名高层次人才或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引培生导师一对一进行结对帮带,帮助引培生融入岗位、发挥作用、成长成才。

2.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引培生,在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招录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录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9月。

2.报名方式:请下载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联系意向岗位联系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岗位电子邮箱。

 

附件:

附件1:部分知名高校名单(74所).pdf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2025届引培生招录岗位需求汇总表.pdf

 

 

 

              

                    东华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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